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优化人工智能产业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发改营商[2025]49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6-28
实施时间: 2025-6-28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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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广西人工智能产业营商环境,赋能广西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现将《广西优化人工智能产业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5年6月28日
 
  广西优化人工智能产业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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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广西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支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