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增值税类[2025年10月热点问题]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1-5
实施时间: 2025-1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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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核力发电企业的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答:一、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025年第10号)规定:“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有关增值税规定执行;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退税比例为已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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