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残保金缴费热点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8-4
实施时间: 2025-8-4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2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2024年度残保金缴费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4年度残保金缴费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

  2.哪些单位需要缴纳残保金?
  答:本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缴纳残保金。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残保金。

  3.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缴纳残保金?
  答:
  (一)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