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2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评协办[2025]67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5-11-5
实施时间: 2025-1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中评协〔2025〕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决定开展202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对象
  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自愿参加,评价基准期为2024年度。
  二、资料收集
  参加综合评价的资产评估机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2024年度会计报表,其中:设有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汇总抵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