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文旅国际发[2024]62号
发文部门: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国家移民管理局 海关总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文化和旅游部 科学技术部
发文时间: 2024-8-6
实施时间: 2024-8-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外交部 科技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局
  2024年8月6日
 
  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