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信函装备[2024]13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24-3-11
实施时间: 2024-3-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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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60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需同时符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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