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环保科财[2019]1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5-21
实施时间: 2019-5-2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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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务检查监督,建立长效监管约束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明确通知如下:
  一、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
  1.科学编报预算。预算单位全部收支应纳入年度预算,不得隐匿或转移收入。每年8月份,各预算单位(处室)按照省财政厅部署,结合本单位财力实际和相关政策依据,全面梳理新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研究提出下一个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由厅科技与财务处汇总初审,提请厅党组会研究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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