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农综[2019]11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9-27
实施时间: 2019-9-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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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税务局、证监局、金融监管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省内各支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经发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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