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13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应急[2020]3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6-11
实施时间: 2020-6-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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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林业局、文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群工部、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经发局、财金局、社会事业局、交建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局、税务局、资源生态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增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下简称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励广大消防指战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根据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印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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