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当前林木种子苗木免税进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林场发[2014]1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时间: 2014-8-31
实施时间: 2014-9-1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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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为了贯彻执行种子(苗)、种畜(禽)和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进一步做好当前林木种子苗木免税进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林木种子苗木免税进口计划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每年11月30日前,申请办理林木种子苗木免税进口的单位要向所在地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免税进口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进口计划。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区、市)本年度林木种子苗木免税进口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本省(区、市)林业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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