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教督函[2021]1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1-9
实施时间: 2021-1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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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局(委)、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切实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指导各地做好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和线下)预先收取的学员培训服务费用(以下简称预收费)监管,现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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