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交财发[2011]14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4-29
实施时间: 2011-6-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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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质量和及时性,方便市民出行,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北京市城市(市管及区县)道路因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设施建设、维修需要的道路修复工程,包括沥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缘石、平石、树池等挖掘修复工程。
  二、收费对象:挖掘城市(市管及区县)道路的单位或个人。
  三、收费主体: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负责市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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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北京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