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规[2023]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18
实施时间: 2023-9-18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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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进一步支持我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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