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教监管函[202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10-21
实施时间: 2021-10-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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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银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指导各地做好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和线下)预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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