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意见
发文文号: 厦府办规[2024]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6-28
实施时间: 2024-8-1
失效时间: 2029-7-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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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改革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本市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度(以下简称“承诺即入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思路
  通过推行承诺即入制,探索符合改革要求、契合发展实际、体现厦门特色的市场准营新模式。对申请从事特定审批事项的,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必须具备的审批条件及要求、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违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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