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2-17
实施时间: 2025-2-1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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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扣除时,如果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2.纳税人处于本硕博连读的博士阶段,父母已经申报享受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如果在博士读书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可以申报继续教育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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