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常见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5-9-25
实施时间: 2025-9-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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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题1:平台内店铺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后注销了,平台企业是否需要报送店铺经营者的涉税信息?
  答:平台内店铺在《规定》实施后注销的,平台企业需要报送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收入信息。如平台内店铺在2025年7月5日注销,平台企业需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及7月1日至5日期间的收入信息;如店铺在202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注销,平台企业需要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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