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享惠主体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4
实施时间: 2024-12-4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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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各享惠企业:
  为规范“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营运行业发展,保护各享惠主体权益,防止不良经营行为的发生,现对增值税发票开具内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享惠主体应合理经营,按照正常市场价格签订营运合同,如实开具增值税发票
  “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用于租赁的,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每次租赁按每辆车(或每艘游艇)分别开票。具体开具方式如下:
  (一)登录办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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