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京人社发[2025]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9-17
实施时间: 2025-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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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确保本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时足额缴纳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现就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7月起,本市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81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162元。
  二、自2025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可在7162元和35811元之间选择月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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