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优化完善江苏省“交运贷”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6-10
实施时间: 2025-6-10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1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合作银行:
  为加大财政贴息资金撬动作用,经研究,现对《江苏省“交运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苏财建〔2024〕101号,下称《实施方案》)的相关条款进行优化完善如下:
  将《实施方案》中规定“合作银行发放的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调整为“合作银行发放的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bp”。对于2025年1月1日后、本通知发布前已发放的贷款,合作银行应按要求与贷款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采取直接减免的贴息方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