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等五部门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南省财政厅公告2025年第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9-4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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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5〕43号,以下简称《清单管理办法》),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为落实好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所得
  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所得,是指高端紧缺人才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相应税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缴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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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海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