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关于组织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3-10
实施时间: 2025-3-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1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变更工作通知如下:
  一、变更类型
  (一)更名。即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