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监[2025]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8
实施时间: 2025-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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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持续巩固“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提升行动”成效,压实资金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现就做好2024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以下简称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纳入202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专项资金以及年度执行中增加的预算项目支出。
  二、自评内容和方式
  省直各预算部门要组织本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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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黑财监〔2025〕1号附件:绩效自评流程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