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2025年8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8-1
实施时间: 2025-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如果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年度不超过120万元,还能享受优惠吗?
  答:增值税按季度判定,只要单个季度不超30万元,该季度即可免税;但企业所得税是按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只要全年不超过300万元,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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