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关于试点启用行政复议申请在线办理平台的通告
发文文号: 上海海关通告2025年第1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25-8-19
实施时间: 2025-8-2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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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上海海关自2025年8月20日起试点启用行政复议申请在线办理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选择互联网渠道向我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统一使用海关行政复议申请在线办理平台。
  二、海关行政复议申请在线办理平台地址为:https://online.customs.gov.cn/publicService。行政复议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后,可以通过平台完成行政复议申请录入、补正、撤回,查询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进度,接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相关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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