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2-25
实施时间: 2025-2-25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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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4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财政部工作要求,我市自贸试验区财政部门(金普新区、保税区)自2021年7月1日起试点取消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审批业务(期限为3年,2024年6月30日届满)。根据新会计法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对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需经批准设立。
  为做好我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试点改革期满的政策衔接工作,保证我市自贸试验区财政部门代理记账机构顺利补申执业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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