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热点问题[2025年7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8-7
实施时间: 2025-8-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9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系统如何判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日期?
  答: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是否存在代开发票或领用发票情况,对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情况的,系统自动默认生效日期为“次月1日”并不可修改;对不存在代开发票和领用发票的,系统默认为“当月1日”,纳税人可修改为“次月1日”。

  2.物业公司收取的写字楼的专项维修资金是否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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