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文文号: 川人社规[2025]1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7-29
实施时间: 2025-9-1
失效时间: 2030-8-3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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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21〕10号),规范工伤保险管理,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明确以下意见。
  一、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其招用的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且不得将全日制用工人员按非全日制用工单独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中标注“非全日制用工”字样。
  二、从业人员(包括非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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