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2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5-7-18
实施时间: 2025-7-1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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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落实《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支持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7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规范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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