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长三角新质生产力方向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25]2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7-16
实施时间: 2025-7-16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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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发挥会计在促进区域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区域新兴产业、战略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新质生产力企业的管理和运营能力,经长三角三省一市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联合开展长三角新质生产力方向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坚持政治引领、精准施教、持续创新原则,通过跨省市联合培养、交流融合,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发展视野、了解国家或地区产业规划、掌握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政策和工具,具有赋能科技创新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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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长三角新质生产力方向高端会计人才学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