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代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3]1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9
实施时间: 2003-1-9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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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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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