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发改经体[2025]38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5-5-23
实施时间: 2025-5-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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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权威性。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印发,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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