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8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6-20
实施时间: 2025-6-2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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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张书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海外派遣员工实行个人所得税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有关政策规定
  对于“海外派遣员工”,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第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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