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5-26
实施时间: 2025-5-2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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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各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的通知》(陕人社发〔2025〕17号)要求,经省税务局、省社保局协商,现将2025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征缴期
  2025年度全省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征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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