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率调整相应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发改价格[2018]419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6-19
实施时间: 2018-6-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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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32号),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就青海电网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下降、电网企业留抵税额一次性返还腾出的电价空间,降低青海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输配电价同步降低0.0417元/千瓦时。
  二、调整后的青海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自2018年5月1日起按附件执行。
  三、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此次降价措施,各级价格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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