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5-5-28
实施时间: 2025-5-2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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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管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现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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