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财库[2025]86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2-26
实施时间: 2025-2-26
法规类型: 政府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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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2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辽财库〔2025〕30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地区财政部门、各部门分别作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的责任主体,对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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