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为公司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市监发[2024]25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12-2
实施时间: 2024-12-2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8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沈阳市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为公司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涉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的,应引导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前咨询相关部门意见。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沈阳市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为
  公司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解决个人独资企业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沈阳市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为公司登记管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