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优化原油炼制产品加工贸易单耗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5-4-18
实施时间: 2025-4-1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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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顺应原油加工贸易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促进原油加工贸易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决定对原油加工贸易单耗管理措施进行优化,由按“复出口收率”计算调整为按“综合商品率”计算,实施参数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海关以《原油炼制产品加工贸易单耗参数》(见附件)为参考,以企业申报的实际“综合商品率”进行管理和核销。
  二、企业应将加工贸易原油炼制环节产出的产品列入手(账)册成品项备案,并应按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周期内原油炼制产品的实际“综合商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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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油炼制产品加工贸易单耗参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