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评协[2024]5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4-12-26
实施时间: 2024-12-26
失效时间: 2026-12-25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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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推动行业人才能力素质持续提升,建立行业人才留储长效机制,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省评协制定了《四川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奖励暂行办法》,已由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五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鼓励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出台配套奖励办法,共同营造行业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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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