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企业申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4-21
实施时间: 2025-3-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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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2022年第5号)的规定,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和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对实质性运营进行承诺,并申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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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doc    
2.《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填报操作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