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5-3-21
实施时间: 2025-7-1
失效时间: 2026-12-31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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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国务院和证监会有关部署,加大对绿色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民营企业公司债券的支持力度,切实助力降低债券发行人融资费用,降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成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暂免收取绿色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
  二、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继续暂免收取民营企业公司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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