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5]202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5-3-14
实施时间: 2025-3-14
法规类型: 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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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8月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68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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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