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25-3-7
实施时间: 2025-3-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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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见附件2),现就我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居民企业。
  (二)2022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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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pdf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doc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4: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docx    
附件5:中介机构承诺书.docx    
附件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