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3-3
实施时间: 2025-3-3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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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6号)要求,现就规范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实行属地化管理。证书发放及补(换)发工作由考生报考各市(州)、各县(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发放程序
  (一)证书分发流程
  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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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申请补办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的函(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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