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3-4
实施时间: 2025-3-4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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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确保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以下简称深圳平台)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数据的平稳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我市会计人员在深圳平台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准确推送至全国统一平台,请会计人员尽快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二、深圳平台现已开放注册功能。改造后的深圳平台仅提供公需课学习、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申请和继续教育记录查询功能,请需要完成公需课学习和申请学分登记的会计人员及时登录深圳平台办理相关业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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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深圳市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