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实施<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残联[2022]5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1-8
实施时间: 2022-11-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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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委组织部、编办、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
  现将《本市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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