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印发《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冀发[2025]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10
实施时间: 2025-1-10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4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雄安新区分局,河北省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雄安新区开展“科汇通”政策试点,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合规办理外汇业务。为确保政策试点平稳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制定了《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反馈。
  附件: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5年1月10日

相关附件:
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