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资产权字[2023]3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8-14
实施时间: 2023-8-14
法规类型: 山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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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5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培训会议有关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工作。盘活利用国有企业存量土地是实施扩大内需、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力举措。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文件规定和培训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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