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电子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24]5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4-11-30
实施时间: 2024-1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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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加快适应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电子票据核销管理,提高财政电子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电子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财综〔2023〕53号)有关规定,决定全面推行中央单位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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